

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廣西壯族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隸屬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是廣西唯一一所公辦建設類高職院校。學校創建于1958年,秉承“厚德、勵學、敦行”的校訓,傳承一以貫之的土木工程教育傳統,培養了一大批建設工程技術精英,為建設行業輸送了8萬余名優秀專業人才,享有“八桂魯班搖籃”“建設英才基地”等美譽。2019年12月,被國家教育部、財政部批準為首批“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被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批準為“廣西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
二級學院 | 招生專業 | 對口普通批 | 對口2+3 | 學費 | 備注 |
土木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 | 5 | 248 | 8500 | |
建設工程監理 | 10 | 7500 | |||
工程測量技術 | 5 | 34 | 8000 | ||
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 | 5 | 24 | 7500 | ||
藝術設計學院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85 | 8000 | ||
建筑室內設計 | 35 | 7300 | |||
環境藝術設計 | 30 | 7050 | |||
藝術設計 | 26 | 8000 | 招生科目類別為美術類 | ||
管理工程學院 | 工程造價 | 50 | 85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5 | 115 | 75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5 | 55 | 7500 | 辦學點在桂林市,與廣西城市建設學校中高職聯合辦學 | |
市政與交通學院 |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 10 | 7000 | ||
市政工程技術 | 15 | 42 | 8000 | ||
土木工程檢測技術 | 20 | 7500 | |||
道路工程造價 | 5 | 7500 | |||
設備與環境學院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45 | 8000 |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60 | 8000 | 辦學點在桂林市,與廣西城市建設學校中高職聯合辦學 |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10 | 104 | 7500 |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20 | 44 | 7500 | ||
建筑消防技術 | 60 | 75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2 | 18 | 7000 | ||
信息工程學院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10 | 50 | 6800 | 招生科目類別為美術類 |
建筑動畫技術 | 5 | 69 | 75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0 | 50 | 8000 |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10 | 10 | 7500 | ||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 | 31 | 6 | 7500 |
已報名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區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辦〔2022〕73號)中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
1.所有申報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須參加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統一組織的聯合測試并取得相應成績。沒有參加聯合測試考生,不予錄取。
2.分數排序規則:按聯合測試總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如果聯合測試總成績相同,則按聯合測試成績(文化基礎測試成績十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聯合測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在聯合測試總成績和聯合測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則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排序,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
3.錄取規則: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在錄取過程中,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考生專業志愿,在確保公平公正的情況下,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同意后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以滿足考生專業志愿。
(1)對口中職普通批: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按分數排序規則將出檔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其第1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第2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3志愿錄取……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可參與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逐個處理。若考生填了“服從專業調劑”,則隨機錄取到仍有計劃缺額的專業(專業調劑范圍僅限辦學點在校本部羅文校區專業,不含其它聯合辦學點專業)。若考生填了“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2)對口中職直升批:直升批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必須與學籍備案時對應的高職專業一致,否則視為所填直升批志愿無效,不予錄取。
廣西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按分數排序規則將出檔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先檢錄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再檢錄低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如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則按退檔處理。
(一)高職對口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規定,高職對口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職對口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廣西2023年普通高考統考或其他分類考試招生錄取。
(二)遵紀守法,嚴懲違規。對在聯合測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進行后續處理。如違規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