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參加長春職業技術大學高職分類考試的考生,須符合我省當年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高考報名。報考參加高職分類考試的考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只能選擇高職單招;中職畢業生可以在對口招生與高職單招中,任選其中一項參加報名。
高職單招考試科目有四科:分別是語文、數學、外語和職業技能測試。其中語文、數學、外語試題由省教育廳統一命題;職業技能測試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實施,具體命題范圍及考核方式、時間由招生院校自定。
對口招生考試科目有四科:分別是語文、數學、外語和職業技能測試(專業綜合試卷)由省教育廳統一命題。對口招生共有10個類別,分別為財經商貿類、公共管理與服務類、旅游類、裝備制造類、農業類、畜牧業類、土木建筑類、醫藥衛生類、電子與信息類、文化藝術類。
一、單獨招生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長春職業技術大學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同分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三)專業調劑: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普通類專業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沒有志愿填報信息,不予調劑。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四)退檔:對報考長春職業技術大學未能按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五)未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第一輪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省教育考試院及學院網站公布全部剩余計劃,考生在網上填報征集志愿(第一輪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不允許參加征集志愿),完成征集志愿錄取。
(七)對符合國家有關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和具備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在考試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對口升學類專業錄取原則
報考長春職業技術大學對口升學專業的考生,長春職業技術大學依據考生報考志愿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投檔信息,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同一大類專業錄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數時按考生單科成績進行排序檢索,科目順序為專業綜合、數學、語文、外語。
按考生單科成績進行排序檢索,科目順序為專業綜合、數學、語文、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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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職業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職教高考、春季高考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具體考試內容及時間以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通知為準。報考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體育類專業需參加體育統考。
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教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
曲靖職業技術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教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
云南財經職業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教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