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且已辦理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報名手續并且取得高考報名號的考生,方可報名。其中社會體育專業只招普高體育類考生。
(1)麗水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麗水職業技術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同專業考生按照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同步公示。
(5)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我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為“擬錄取”,按1:2的比例確定為“備錄取”。
(6)結合我校專業學習實際,普高招生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成績、學考折算成績、各相關專業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次序(詳見“第十五條 折算成績”中各相關專業的核定科目次序)的單科成績等級擇優錄取。經上述排序后分數仍相同,我校將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品德表現、創新實踐、運動健康和藝術素養等4個方面的終評等級依次擇優錄取。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職業技能折算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進行擇優錄取。
(7)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相關平臺,選擇確認1所錄取院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已被麗水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3.麗水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比例為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當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少于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數的1.2倍,則該專業實際招生計劃數按照該專業參加考試人數的5/6執行(有小數點的按進一法計算),且不安排備錄取名單;當實際參加考試人數達到招生計劃1.2倍、且不超過3.4倍時,備錄取名單按照實際考生數剔除擬錄取名單外的考生的5/6確定(有小數點的按進一法計算);當參加考試人數大于招生計劃3.4倍時,備錄取考生比例為各專業招生計劃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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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職業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職教高考、春季高考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具體考試內容及時間以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通知為準。報考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體育類專業需參加體育統考。
云南交通運輸職業學院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教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
曲靖職業技術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教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
云南財經職業學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教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