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始建于1908年,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所公辦護士學校。百余年來,學校緊緊依托行業,走聯合辦學之路,突出職業教育的“職業性、開放性、實踐性”,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2011年以優異的成績通過國家教育部和財政部驗收,被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躋身全國百強之列;2012年學校憑借雄厚的辦學實力和社會影響力被中華職教社評為“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2019年被教育部評為“職業院校教學管理50強”單位;學校聯合天津市紅星職專與馬里巴馬科科技大學、馬里巴馬科人文大學共建馬里“魯班工坊”,并于2019年12月揭牌運營,是我國海外首個以中醫技術為特色品牌的“魯班工坊”;2019年學校被教育部、財政部審核推薦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B檔),成為雙高校中一所衛生類學校;2022年學校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評為“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
專業名稱 | 招收中職畢業生計劃數 | 學制 | 學費 | |
管理服務類 | 工程技術類 | |||
護理 | 67 | 70 | 3年 | 5000 |
護理(涉外護理) | 3年 | 5500 | ||
護理(口腔護理) | 3年 | 5000 | ||
護理(社區護理) | 3年 | 5000 | ||
護理(老年護理) | 3年 | 5000 | ||
助產 | 3年 | 5000 | ||
臨床醫學 | 3年 | 5500 | ||
針灸推拿 | 8 | 8 | 3年 | 5000 |
康復治療技術 | 8 | 8 | 3年 | 5000 |
醫學美容技術 | 8 | 6 | 3年 | 5500 |
醫學影像技術 | 3年 | 5500 | ||
智能醫療裝備技術 | 6 | 7 | 3年 | 5500 |
眼視光技術 | 3年 | 5500 | ||
藥學 | 3年 | 5500 | ||
醫學檢驗技術 | 3年 | 5500 | ||
醫學生物技術 | 3年 | 5500 | ||
藥物制劑技術 | 3年 | 5500 |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10 | 8 | 3年 | 5000 |
中藥學 | 3年 | 5000 | ||
口腔醫學 | 3年 | 5500 | ||
保險實務(醫療保險實務) | 3 | 3 | 3年 | 5000 |
預防醫學 | 5500 | |||
醫學營養 | 3年 | 5000 | ||
合計 | 110 | 110 |
注:具體招生計劃以天津市考試院公布為主。
經天津市主管部門批準,春季高考高職高專學費標準為5000~5500元/年。如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市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春季高考招生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春季高考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2023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
2. 由于衛生行業的特殊性及就業因素,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體檢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嵴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請慎重填報。
3.患有心臟、皮膚、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不得報考。
入學后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統一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護理專業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5 米以上;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只招女生且身高要求 1.60 米以上;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只招男生。
符合條件的考生按《2023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規定的時間與方式,到區縣招辦規定的地點,履行報名和確認手續;并按規定的時間與方式,到區縣招辦或報名單位辦理志愿填報手續。
1、考試科目。考試采取“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實行全市統一考試。文化基礎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分為綜合能力(管理服務類)和綜合能力(工程技術類)。考生須根據自身情況選報類別。
2、考試方式。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各科試卷滿分:語文、數學、外語各為 150 分,綜合能力為 200 分。考試時長:語文為 120分鐘、數學和綜合能力為 90 分鐘、外語為 60 分鐘。
3、考試內容和要求。語文、數學、外語和綜合能力(管理服務類、工程技術類)各科目以市高招辦組編的考試說明為依據。各科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考生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題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客觀題須使用 2B 鉛筆填涂答案,主觀題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按照“學校依法自主錄取,市高招辦管理、監督、服務”的機制實施錄取;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訂的錄取政策,以及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考試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告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復查。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志愿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錄取批次順序以平行志愿錄取規則,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
錄取照顧政策按照《天津市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同等條件錄取: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春季高考當若干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語文、數學、綜合能力、外語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考生被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春季高考招收中職畢業生招生錄取后,享受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學生同等學歷待遇。被錄取的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將對其進行入學考試和身體健康狀況等各環節的審查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以及違反法紀的考生,將依據國家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23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