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春季高考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2023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
2. 由于衛生行業的特殊性及就業因素,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體檢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嵴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請慎重填報。
3.患有心臟、皮膚、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不得報考。
入學后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統一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普通高中畢業生:護理(涉外護理)、護理(口腔護理)、護理(老年護理)、護理(社區護理)、助產、醫學美容技術六個專業只招女生且身高 1.60 米以上;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只招男生。護理專業女生要求身高 1.60 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 1.65 米以上。
符合條件的考生按《2023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規定的時間與方式,到區縣招辦規定的地點,履行報名和確認手續;并按規定的時間與方式,到區縣招辦或報名單位辦理志愿填報手續。
1、考試科目。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9 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計入錄取總分;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技術和綜合能力,實行全市統一考試。
2、職業技能考試方式。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科試卷滿分為 200 分。考試時長:技術為 120 分鐘、綜合能力為 90 分鐘。
3、職業技能考試內容和要求。技術和綜合能力各科目以市高招辦組編的考試說明為依據。各科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考生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題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客觀題須使用 2B 鉛筆填涂答案,主觀題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員會的指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負責依法按章開展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訂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總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告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愿,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復查。
以考生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 9 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與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一起計入錄取總分。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同等條件錄取:當若干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技術、綜合能力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考生被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錄取后,享受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學生同等學歷待遇。被錄取的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將對其進行入學考試和身體健康狀況等各環節的審查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以及違反法紀的考生,將依據國家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23 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