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普通高中畢業生錄取原則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在錄取控制分數范圍內,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依據考生志愿和考試總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擇優錄取。考試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成績使用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合格等第計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計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技術和綜合能力)一起計入錄取總分。
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考生須參加春季高考藝術類美術專業市級統考且成績合格,在此基礎上以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為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中職畢業生錄取原則
按工程技術類和管理服務類分類別錄取。天津濱海職業學院在錄取控制分數范圍內,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本章程、根據考生志愿和考試總成績進行錄取。考試采取“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其中文化基礎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分為綜合能力(管理服務類)和綜合能力(工程技術類)。
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考生須參加春季高考藝術類美術專業市級統考且成績合格,在此基礎上以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為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專業志愿錄取: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原則,將調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優先從高分考生開始檢索其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開始錄取,當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志愿專業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后續志愿專業錄取分數線,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直到處理完該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專業志愿。
其他錄取原則
當若干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技術、綜合能力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照顧政策按照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高考招生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市高招辦關于印發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高考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等相關文件。
天津濱海職業學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藝術(美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類專業5500元/生?年;
住宿費:普通六人間700元/生?年,普通四人間800元/生?年(入學后由學校統一安排宿舍),詳見《2023年春季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