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
2.2023年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實行各類別專業志愿平行投檔,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特殊群體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
3.2023屆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4.常規志愿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照相同錄取規則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5.所有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
6.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本規定外,均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
7.由于福建省內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證,體檢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通知執行,因此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對照上述體檢要求填報志愿。其中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后從事教師職業要求的考生不宜填報師范類專業。
(一)學費:按專業類別的收費標準收取。
1.大專(一般專業),6000元/生.學年;
2.大專(藝術類專業),720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按學生公寓分檔收費標準不同收取。
分檔收費標準800元/生.學年和650元/生.學年。住宿由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統一安排后,按對應的收費標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