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辦法》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已履行2023年寧夏高考報名手續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同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需達到C等級及以上。
(一)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待考試結束后,依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以擇優錄取的原則劃定專業錄取分數線。
(二)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三)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在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報寧夏教育考試院審核。
(四)考生被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
(五)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須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否則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通過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參加高考錄取的考生,在學籍、學習形式、畢業證書、獎助學貸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一)學費及住宿費
1.學 費:每生每年4620元;
2.住宿費:六人間每生每年800元,八人間每生每年600元。
(二)學生資助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生,國家助學金每學年生均3300元。
2.寧夏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年減免學費4200元。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辦理生源地貸款,貸款額度最高限額12000元。
4.所有在校生均納入大學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實習期間學院負責購買頂崗實習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