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職業技術學院(Tibet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位于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是于2005年7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在原西藏自治區農牧學校和西藏自治區綜合中專學校的基礎上合并組建而成。2006年9月正式掛牌,隸屬自治區教育廳。2008年,學院被國家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09年10月,順利通過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2011年6月,學院通過了示范校建設項目國家級驗收。
專業大類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 |
園林綠化類 | 園藝技術 | 3 | 25 |
現代農業經濟管理 | 3 | 20 | |
林業技術 | 3 | 20 | |
園林技術 | 3 | 10 | |
作物生產類 | 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 | 3 | 20 |
草業技術 | 3 | 13 | |
畜牧獸醫類 | 畜牧獸醫 | 3 | 9 |
動物防疫與檢疫 | 3 | 25 |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13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3 | 10 | |
電子商務 | 3 | 13 | |
旅游管理類 | 旅游管理 | 3 | 25 |
導游 | 3 | 25 |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3 | 27 | |
供用電技術類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3 | 1 |
供用電技術 | 3 | 10 | |
建筑工程類 | 測繪地理信息技術 | 3 | 20 |
古建筑工程技術 | 3 | 30 | |
工程造價 | 3 | 26 | |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 3 | 13 | |
汽車維修類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25 |
藝術設計類 | 藝術設計 | 3 | 20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 | 15 | |
廣告藝術設計 | 3 | 2 | |
公共管理類 | 市場營銷 | 3 | 30 |
物流管理類 | 現代物流管理 | 3 | 10 |
財務會計類 | 大數據與會計 | 3 | 15 |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區內中職學校及區外西藏中職班的應屆中職畢業生。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1)符合西藏職業技術學院對口高職報名條件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可依據自愿兼報普通高考和對口高職考試。往屆中職畢業生無報考資格。已被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對口高職錄取。
(2)參加對口高職考試考生只能報考對應專業類別,不允許跨類混報。
(3)區內脫貧攻堅專項計劃及分段制協議招生計劃的畢業生必須統一報名參加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否則不予錄取。
(4)區外西藏中職班考生已被區外學校錄取的不再參加區內高考和對口高職錄取。
(5)脫貧攻堅專項計劃及分段制協議招生計劃為限報計劃,脫貧攻堅2年制及“3+2”、“1+2”學制、分段制協議畢業生必須統一報名,其他考生不得報考。
西藏職業技術學院對口高職錄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治區招生辦、自治區教育廳職成處共同完成。
(一)我區2023年對口高職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設置“專業調劑”。即:將同一類型和專業類別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時,按不同的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科目順序依次為高職專業綜合、高職語文、高職數學、高職政治,即總分相同,先看高職專業綜合成績,若高職專業綜合成績也相同,則看高職語文成績,若高職語文成績也相同,則看高職數學成績。
(二)“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性投檔錄取,院校未完成計劃將公開征集,仍未完成計劃則通過調劑錄取專業對口、分數優先的考生解決。
(三)已被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西藏職業技術學院對口高職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