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師范大學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和杭州市重點支持高校,是一所以師范教育為傳統、文理并重、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校辦學性質為公辦普通高校。體育學院成立于1978年,是浙江省較早創建的體育學院之一,已成為浙江省高師體育院系體育教學、運動訓練、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的基地。學院現有體育教育(師范)、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師范)和休閑體育三個本科專業,具有體育學一級學科碩士點授予權,是體育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單位;有專任教師78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8人,博士生導師8人,碩士生導師30人,具有博士學位29人。現任國際奧委會委員,中國奧委會副主席的李玲蔚在學院任教。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師范)是“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專業現有武術國際級裁判1人、國家級裁判2人、運動健將3人、之江青年學者1人、全國冠軍3人、博士4人。專業旨在培養具備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的基本知識、技術與技能,能在學校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健康指導等領域從事武術、體育養生及民族民間體育教學、訓練、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應用人才,能傳承中國傳統體育項目與中國傳統文化的專業師范類人才。就業方向為中、小學校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師范)專業教師;中、小學體育師資;各體育俱樂部的體育管理人員。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師范)
學制:4年
招生項目:招生30人,武術套路18名,散打12名。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學費:5300元/年(學費僅供參考,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為準)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具備武術套路、武術散打二級(含)運動員以上技術等級稱號。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3.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
4.考生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進行注冊報名(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一致。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注冊報名,校驗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已完成注冊的考生應通過“體育單招系統”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拒不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后,考生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具體時間為:
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5.優秀運動員保送錄取辦法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有關事宜的通知》執行。
6. 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2023年3月10日。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實行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專項考試
1.體育專項考試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評分。
2.專項考試時間:
2023年3月20日-5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試
1.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3.2023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時間:4月15日、4月16日。
1.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180分。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2.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不低于50分。
3.在達到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學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按照項目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若綜合分相同,以體育專項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體育專項成績仍相同,按照項目以體育專項考試中的套路和實戰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杭州師范大學根據綜合評價,按項目擇優錄取第一志愿報名考生,如第一志愿人數未滿,再錄取第二志愿報名考生。
5.錄取后,由杭州師范大學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和高中(中專)畢業證或相當于高中畢業的證明報到。入學后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復審,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